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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页设计与感想分享

做网页设计,最关键的又是什么呢?非是丰富的编程知识或是炫技的特效,而是需要不断积累的设计思维,而原型图,恰好是一种记录构思、用手思考的过程。

原型图与其他设计方案一样,展现了网页设计的初稿,帮助我们进行功能规划、捕捉灵感、记录想法、方案表达和沟通。当然,这里强调的不是手绘的技巧,画得美不美观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那份对设计的理解与感悟。

我们把这种对设计的感悟称为设计理念。
设计理念是进行网页创作的重要思维方式之一,它具有“灵光乍现”的魅力,我们称之为顿悟。
即人们基于对事物的新认识与洞察,或借助某些启发,突然领悟出一种认知或想法的思维方式。设计理念思维普遍存在于人们的思考活动中,其产生看似神秘,但实际上却并非无迹可寻。

网页设计思维活动也是人类创造性思维活动中的一种形式,也具有设计理念的特性。
设计灵感不是凭空出现的,它是设计师的实践经验作用于大脑的结果。
长期的积累和探索,是生成设计灵感、获得成功的关键。
当设计者面对要解决的难题时,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,急切地希望有所突破,由于对问题长时间的思考,使大脑建立了许多暂时性的联系,一旦受到某种刺激,就如同打开阀门一样,豁然开朗。

网页设计在进行设计和创作的过程中。
大脑必须处于开放状态,不断地吸取外界的信息。
心胸宽广、乐观积极,可以激发人丰富的想象,创造精神充沛,高效地解决问题。
这种心理状态下,设计灵感最容易产生。
怀着宽广的心胸,对好奇心的事物大胆质疑,也是设计师获得灵感的重要途径。
强烈的质疑意识,可以激发思维的动力,促使人们去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。
设计师应当习惯让自己“有疑”,学会勇敢地提出、发现问题。
善于发现日常现象背后的深层问题,意识到常见现象中的异常之处,以获得意外的灵气。
只有勇于探索、敢于创新,才会产生创新的意识,才能出现创新的灵感。
在求异大胆质疑的同时,还需要打破思维定式,激活创新精神。
设计师应当弃除僵化的、保守的思维习惯,自由发散,围绕研究的问题,对自身的大量信息进行灵活组合与任意拼接,尝试用新的方式解决问题。
例如在进行网页设计创作时,可以尝试采用新的技术、新的手法,有时便能在思维的海洋中获得新的创意灵感。

各个领域的艺术都有着独特的风格,它们之间存在着差异,但各种艺术的创作又有着共通之处,相互联系、相互影响。
设计师可以通过对其他领域艺术创作的理解,从中获得设计灵感。
过度追求完美并不是最好的方式,适度的休息反而有助于灵感的产生。
在紧张工作的间隙,主动把精力转移别的活动上,这样的调适利于激发灵感。
文武之道,一张一弛,有张有驰。
如果长时间坚持一种单一的设计思路,很容易造成精神疲劳,使大脑陷入困境,难以找到问题的破绽。
有时设计师面对某个问题久久无法解决时,暂时将问题搁置,转换思维方向和环境,参与和该研究无关的活动,如散步休息,让身心进入放松的状态,让潜意识在原问题中活动,等待某种外界信息的刺激,促使潜意识与显意识的沟通。
结果往往因为注意力的转移,在这个“不思索”的过程中,无意中发现答案或线索,从而获得设计的灵感。

灵感的出现常常是不经意的,有些人甚至能在睡梦中获得解决问题的灵感。
似睡非睡的“假寐”状态是大脑最为放松的时候,此时的任何“胡思乱想”都可以诱发灵感。
在梦中的大脑处于放松的无压力状态,会出现各种奇异的想象,某些想法可以为解决问题提供非常有创意的解决方案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并非每个人的梦都具有创造的内容,也不是所有的梦境都能引发灵感。
正所谓“日有所思,也有所梦”,灵感并非凭空而来,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顿悟。

创新是网页设计者进行创作中不可或缺的能力,它依赖于长期的积累和大脑进发出来的设计灵感共同作用产生的。
对于网页设计师而言,设计灵感是一种独特的思维活动。
设计灵感的闪现从表面上看是偶然的,实际上是其中蕴含着必然性。
设计灵感是每个人都可能具备的思维活动,区别只是在产生次数的多寡、功能的强弱,而不是有无的存在。

通过一定的思维训练和有意识的培养,我们可以增强产生灵感的能力。
设计师需要发现自己的思维特点,把握自己获得灵感的特殊规律,有意识地调动灵感,取得设计灵感的主动权。
而对于瞬息即逝的灵感,要学会及时抓住,铭记于心。